医疗器械CE认证指令办理流程介绍
| 更新时间 2024-09-19 08: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5914773714 联系手机 15914773714 联系人 陈小姐 立即询价 |
申请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 制造商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办公室地址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任何其他生产场所,若制造商申请由授权代表提出,同时也需要提供授权代表的姓名以及其注册营业地点的地址,
2) 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器械或器械组的所有相关信息,
3) 一份书面声明,表明没有向其他公告机构,就同一器械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交申请,或给出同一器械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往的信息,
4) 一份依据欧盟符合性声明的草稿,针对符合性评估流程所覆盖的器械型号
5) 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
6) 一份相关程序的书面说明,其中包括履行质量管理体系中提出的义务及本法规所载的要求,以及相关制造商对使用这些程序的保证,
7) 一份相关程序的说明,以确保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以及制造商对使用这些程序的保证,
8) 制造商上市后监管体系和PMCF计划(如适用)的文档及适当的程序以保证其符合警戒规定的义务,
9) 一份相关程序的说明,以保持新的上市后监管体系和PMCF计划(如适用),及适当的程序以保证其符合警示规定的义务,以及制造商对使用这些程序的保证,
10) 临床评估计划的文件,
11) 一份相关程序的说明,以保持临床评估计划的更新,并考虑目前工艺水平。
1.2评估相关器械的技术文件申请
申请书应说明相关器械的设计、制造和性能。其应包括符合MDR法规要求的技术文件。
2. 按照附录X进行
基于型式检验的
符合性评估申请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如由授权代表进行申请表,还须提供授权代表名字及其注册营业地点的地址,
2) 附录 II 和 III 所述技术文件。申请人应提供相关代表性器械生产样品,适用于公告机构的“型式”。必要时,公告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样品;
3) 未向任何其他公告机构提出同一型式申请表的书面声明,或先前由另一公告机构驳回或在其他公告机构进行终评估前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撤回的任何同一型式申请表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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