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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SO14001体系认证办理资料

更新时间
2024-11-30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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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1、厂房建设期间环保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保局批复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环保局验收

4)消防验收报告——消防部门验收

 

2、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

1)环境因素识别不齐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a. 未能充分按生产经营过程的范围来识别,比如: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有销售,但对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未识别;

b. 未能按生产工艺流程的顺序进行识别,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易导致缺漏;

c. 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因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未加以识别;

d. 未充分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识别,如:产品设计过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

3)环境因素未及时更新,如:

a. 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b. 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c. 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d. 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因素重新识别、更新。

3、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

1)未能对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确定其控制方法/程序;

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式。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评审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识别不充分,特别是地方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识别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审,未能识别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具体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门、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重新识别、收集、评审。

5、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1)未能充分考虑到重要环境因素来制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定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具体的指标,部分指标无法测量;

3)对所有的目标、指标未能予以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根据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执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情况下未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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