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备案是否需要专家审定?
答:企业标准由备案企业负责,需要
技术
由企业自行决定,不作为备案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技术
没有能力制定严谨的企业标准,对企业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没有把握,建议考虑自行组织专家对企业标准进行审定,以免备案以后再发现问题,废止备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企业
备案前,社会公示有哪些规定?
答: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企业在备案企业标准前,应当将企业标准文本及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
地方标准的说明,在备案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以便尽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修改。
标准中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
地方标准的说明,
备案系统中提供了企业标准文本模板,仅供参考。为便于社会监督,应在严于说明中注明以下内容:
信息: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
的标准
产品类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我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及标准中
;
指标及其指标值:
哪一项安全指标严于标准
地方标准
,及标准
指标值。
公示时间为不少于 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企业应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是否根据
进一步修改完善企业标准内容。
9.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备案登记相关时限是多长?
答: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中第九条、第十条。
受理为
提交
材料后,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办”)
5个工作日分别做出
或撤回
2
为
工作日:
材料受理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
10.企业标准备案分为哪几种情况?
安全企业标准分为
备案、修订备案、延续备案、
四种情况
。
1
.企业
如何
备案操作(备案)?
答:食品企业在网上备案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全部电子版备案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食品企业在网上提交的企业标准,经受理、备案登记后将直接在备案系统中生成正式备案的企业标准。所以,提交材料中的企业标准除了一份加盖企业公章的标准文本之外,还需另外提交一份word版,以便在备案系统中生成正式的备案企业标准。两份企业标准内容应保持完全一致,以网上提交的word版材料为正本。
操作
①注册、登录→②企业信息完善→③基本信息填写、上传公示材料(提交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④查看公示意见→⑤上传备案材料、提交备案,关注备案进度(状态)及联系人手机短信 →⑥备案发布→⑦查阅、下载企业标准。
12.企业标准备案后如何进行修订备案?
答:企业标准修订备案应符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曾经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企业标准,现需要对企业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的情况。(备案系统正式使用前已备案企业标准的,由于备案系统中无相关标准信息,
食品
企业需要修订备案的均
填写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备案,可在企业标准文本“前言”部分说明修订之处,具体相关程序请参考“备案”。
勾选修订备案→选择输入修订标准的“标准名称”或者“标准编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所填基本信息、提交修订后的备案材料→提交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提交备案→备案发布(原标准自动废止)
13.企业标准备案后如何进行延续备案?
答:企业标准延续备案应符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曾经在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的企业标准,
任何
,需要对企业标准有效期延续的情况。(备案系统正式使用前已备案企业标准的,由于备案系统中无相关标准信息
延续
按
备案
填写
、提交相关材料备案)。
操作:
“标准管理”→勾选相应企业
申请
不用上传材料
(原
)。
14.企业标准备案后废止备案的情况有哪些?
答:《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企业标准废止备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准办废止企业标准备案,并在备案系统公开。
1.1.备案材料被查实弄虚作假的;
企业主动申请废止标准备案的。
以下情形正式达成后企业
未对原备案标准进行修订的
,原标准备案自条件达成之日起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生变化的;
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辅料(包括使用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等)发生改变的;
2.3.食品安全指标等技术指标发生调整的;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的;
修订或延续备案
企业在备案系统中可申请企业标准废止备案。
申请废止
(
提交废止原因说明
该
备案材料受理撤回的常见情况有
答:备案材料撤回的常见情况,分为两种:(1)撤回后补正材料重新提交备案;(2)撤回后补正材料重新公示。
(1)撤回后补正材料重新提交备案:
1.1.企业主动申请撤回;
1.2.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清晰;
1.3.基本信息如原辅料信息填写不全;
2)
撤回后补正材料重新公示
2.1.严于的食品安全指标设置不符合要求;
2.2.备案材料提交后,涉及食品安全内容错误(如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要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2.3.标准名称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的;
2.4.标准编号错误的需要修改的。
16.
的
是否
?
企业标准名称、
编号不能再修改
需
公示;
公示
结束后,企业可以根据
,修改企业标准中
日期、实施日期、
格式
文本中不涉及食品安全内容的
提交备案
食品安全
,应在编制说明中
说明。
17.备案后的标准是否需要现场领取?
答:
不
标准办通过
完成备案登记,并在企业标准文本封面上标注备案号、备案日期和有效期,生成“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水印和二维码,即时在“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公开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企业
免费查阅、下载,
纸质
企业标准备案后如何管理?
答:企业标准备案后,社会公众均可在备案系统中查阅、下载已备案标准。
食品企业要定期组织复审已备案的企业标准,关注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变化情况,发现企业标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相矛盾时,要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修订或者废止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卫生健康委投诉反映已备案企业标准存在的问题。标准办根据情况可主动废止企业标准备案,并在备案系统中向社会公开。
19.企业标准的有效期是?
答:备案的企业标准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企业逾期未办理重新备案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备案,企业标准备案将自动废止。